网监八楼,国保廿楼 奥巴马当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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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坚持良知与公义却遭受打击,又或,这么说吧,当我们因为一件合理的事遭受不合理的对待,我是否可以说,这个社会已经病了呢?又或这个国家?

一直记着奶奶的一句教训:“与人为善”,我的理解是,不如此,我们的良心将无以自处,丧钟为任何人而敲,包括所有以为可以独善其身之人。

我只是努力在让自己得到一点救赎,在如此沉重的负罪感之下,是以,当被请过去局里面喝水问话,甚至做笔录、摁他妈的十几个手指摸时,我都会努力让自己轻松一点,调侃一下

公盟准备就毒奶粉事件提起集体诉讼,但目前进展缓慢,Zola为此说服了公盟理事会决定尝试blog话题广告,在此,我希望也能尽上一点绵力,也希望看到此消息的朋友可以传播给身边认识的毒奶粉受害者。

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依法应当获得公正赔偿,公盟愿意代表受害者发出理性的声音。即日起,公盟志愿律师开始接受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委托,为可能的公益诉讼做准备。当然,接受委托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提起诉讼,毕竟由政府主导进行公正赔偿是可行的方案。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赔偿,公盟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。

受害者如愿意让公盟志愿律师代理此案,请下载《授权委托书》填写并打印或者按照下面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书,寄给公盟。

说明:1、委托人指患病的孩子,法定代理人指孩子的家长,受委托人一栏由公盟志愿律师填写。2、需同委托书寄来的必要证据:孩子的身份证明(如户口本复印件、出生证明复印件)、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(两面)、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复印件。3、请您尽量同时寄来相关证据:购买奶粉的证据复印件(如购物发票、退货凭证、奶粉包装的照片等)、医药费和营养费的票据复印件等。(注意:以上内容要复印件,原件请家长妥善保留)

收信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华杰大厦6A2,邮编100098,收信人:许志永

(收到您的委托书后我们会电话通知您,如果长时间未接到通知,请拨以下办公室电话询问)

3 Responses to “不是广告的话题”

  1. Zola Says:

    网监不可怕,国保也好说话,国安更客气,就公安喜欢动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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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Zola Says:

    对了,城管最讨厌,最没教养的就城管了,权力****的比谁都大,既做法官还做打手,是讨厌的就城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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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藏乐 reply on 十月 31st, 2008 12:48 下午:

    同在一个系统下,都是一丘之貉。只是相对来说,城管更加卑劣而已,门槛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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