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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黑暗蜕变 &#187; 五四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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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description>黑暗里蜕变，笨拙的甲虫爬行。关于时事与生活的记录日志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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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梁啟超：政治運動之意義及價值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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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29 Jun 2008 12:41:18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藏乐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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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运动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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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（按：與梁啟超：今後國民運動之方向外交歟內政歟一樣，幾點說明：因為互聯網搜索不到該文文本，只有PDF文件，以下文字皆為本人手打，原文中只有斷號，我按照理解添加了現代標點符號，PDF為中華書局1989年對于1936年的影印版，部分地方較難以識別，同時打字時按照原文正體打出，節省簡繁翻譯的麻煩，如此，難免有錯漏之處，如有發現請向本人指出，感謝不盡。）
政治運動之意義及價值
一年以來，國民運動之機運，句出萌達。而其運動方向，由政治方面逆涙於文化方面，根柢漸臻沈厚而精神亦漸歸健實，此誠極可喜之現象也。雖然，對于政治運動全然漠置，甚且以厭惡之心理迎之，卻非所宜。請言其故，政治運動，在今日之中國，確為一極可厭惡之一名詞。其故蓋由前此吾國人以政治運動自命者，全不解政治運動為何物，輒假此名以營其私。一般之人，亦誤認所謂政治運動者果如是如是，則羣視為社會之蟊賊。而稍自愛者皆避之若浼，亦何足怪，今先述政治運動之定義如下。
政治運動者，國民中一部分，為保存國家及發展國家起見，懷抱一種理想，對于政治現象或全體或局部的感覺不滿足，乃用公開的形式，聯合多數人繼續協同動作，從事於宣傳與實行，以求貫徹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，所採之一種手段也。
準此以談，則：
一 凡以個人權利之觀念為動機，如現在官僚所謂運動者，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與國家公共目的無關故。
二 運動土匪運動軍隊為無意識之騷動者，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并無何等理想故。
三 向當局要人上條陳或為參謀議者，無論其動機是否忠於國家，皆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非與多數人協同動作故。
四 黨派間之縱橫捭闔、此迎彼拒，無論其目的在私利在公益，皆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不公開故。
五 一時感情的衝動旋起旋滅者，雖其動機關於政治，仍不得遂稱為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無繼續性故不求貫徹故。
非政治運動者，既已揀辨如右，則真政治運動其特質可得言焉：
第一 運動主體必為一般市民。
第二 運動範圍必普及於全國。
第三 運動之標幟必為全體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項。
第四 運動之動機為對於現在政治感不滿足。
第五 運動所對待者，為外界襲來的或内部積久養成的各種不正當之壓力。
第六 運動之方法，為散布印刷品、為公開演説，而聚衆示威。
第七 運動之結果，為將所要求之事項在憲法上或法律上發生效力（對外則條約上）。
歐美政治，所以組織日新而基礎堅實者，蓋凡其政制皆經一度或數度極熱烈之國民運動而來。一政制之成立也，國民皆了解其意義，故其運用之也甚嫻。且其得之也甚艱，故其珍護而保持之夜甚力。自古代希臘羅馬以至中世南北歐之自由市府，莫不皆然。最近兩世紀間，歐美之政治史，更以此為唯一之主潮。最著者若被征服民族之建國運動；若殖民地對母國之獨立運動；若平民對貴族之革命運動；若多數人對少數人之普通選舉運動；若無產階級對有產階級之種種社會主義運動；其借局部問題以發端者，若英國之穀稅運動；若美國之禁奴運動；其純限於局部問題者，大之如各國之婦女參政運動，小之如美國之禁酒運動。雖其事業之大小輕重不同、其成就之難易不同，然其必由運動而成則一也。中國歷史上之政治運動，殆可謂絕無。其稍近似者，則東漢晚期兩次對付宦官。頗極壯烈，其運動主體，不過少數之士大夫。此外則罷市罷考，時有所聞。實羣衆勢力之一種表現，但其範圍只限於一地方。其所標幟者，率皆薄物細故，於政治大體無焉。近年來帶有政治運動色彩者。最初則為對馬關條約之公車上書。然其性質與東漢晚期所謂士氣者正同，不普及也。
降至清季，排滿運動備極壯烈。然以形格勢禁勢不得不出於秘密。因秘密之故而生變質。以土匪軍隊為中堅，而不以一般市民為中堅。民國所以不獲清明鞏固，禍根實伏於此。然辛亥革命，發難於爭鐵路國有，則國民運動之成效，固章章可睹也。此外則對外問題，間有發動。其在前清，則粵漢鐵路事件之對美；片馬事件之對英；二辰丸及取締留學生事件之對日；其在民國則二十一條密約軍事協定和會上山東問題之對日，皆其最顯著者也。綜觀以上事實，則我國過去之政治運動其特質可得指陳焉。
其一，對外問題易引發，對內問題難發動。
（例證）自公車上書至五四運動，凡壯烈之舉，以對外為動機者什而八九。
（原因）一、由多數人民，對于外界侵辱，感受刺激敏銳。對於內部壓制歷史上習而安焉。神經殆瀕於麻木。二、對外事件，當局不願直接施壓制，有時且暗表同情。故運動范圍，較易擴大。
（缺點）對外運動，在各國政治運動史上，原不失為一重要之位置。但其運動之有效不出二途，一、政府已確立一種對外政策，而國民為之後援。二、國民不滿意於現政府之對外政策，易一政府而新政策立可實現。質而言之，必以政治修明政府可用為前提，然后對外乃有可言。我國始終缺此前提，故對外運動，無論若何熱誠若何激烈，皆以失敗終了。
其二，對人問題易發動，對事問題難發動。
（例證）如東漢晚明之對宦官，最近之對袁對段對徐曹陸等，乃至粵人之對龍濟光、湘人之對張敬堯、津人之對楊以德等等皆是。
（原因）由人治主義之觀念，傳襲已久。以為國之禍福，皆由一二人尸共功罪。故以攻擊個人罪惡為標幟，最易號召。
（缺點）此種運動，實際上補益於國家者甚微。蓋非稔惡之人，不能成為攻擊之目標。及其成為目標，則國家之敗壞於其手者已不知凡幾。雖云去之而所損已不可復。竭全力以去一人，而與之代興者亦一邱之貉。更待其稔惡然后成目標，然后謀去，輾轉相嬗，而國之元氣盡矣。
其三，以事而論，則枝葉問題較易發動，根本問題極難發動；局部問題較易發動，全部問題極難發動。
（例證）如爭一鐵路爭一礦產，運動最易有力；如日本取締學生，遂有全體回國之運動；如地方上事件，最易起罷市運動。
（原因）由多數人識力幼稚，於具體一事件之利害，尚或能理解。至於抽象的利害及各事件間相互之因果關系，非用稍繁復之推論，不能說明。羣衆對之，已不甚親切有味。又因交通未大通，社會組織不完，人與人、地方與地方間相互之密度，不能如他國之黏切固結。故多數人對於全國公共問題，以視一地方一局部之問題。其感覺力較鈍。
（缺點）從具體的局部事項入手，使人人直接感切身利害，誠不失為運動之一良法。但天下事大抵非根本問題解決，則枝葉問題無從解決。而根本一旦解決，則枝葉往往迎刃而解。今專從枝葉下手，無論什有九不能得結果。即有所得，亦殊不徹底。而凡一運動之成功，皆須出極大代價。獅子搏虎搏兔，用力等耳。一國中有熱心毅力能為運動中堅者，其人本自不多，其日力精力亦正有限，枝葉問題所耗太多，根本問題必至閑卻。且枝葉問題，層出不窮，日日應付，運動屢起，能使國民厭倦，減其效力。故此種運動，雖慰情勝無，吾總認為不經濟的運動。
其四，對於補救既往的易發動，對於建設將來的難發動。
（例證）如屢次路礦運動，及最近對外種種運動，皆政府某種罪惡已經發覺，社會已實際蒙其禍害，乃羣起謀挽救。其他對內事件亦略同。若夫事前防制罪惡之立法的運動、或謀廢止惡法、或謀創設良法，此在各國政治運動史上占最重要之部分者，我國殆無有。
（原因）一、已發之罪惡，已蒙之禍害，其事實章章在人耳目，予人以眼前的刺激。且利害一言而決,無待索。故群衆憬悟奮爭，易以集事。若夫將來建設的事業，懸揣其效果，既須委曲説明，規畫其方案，又難免意見雑出，多數人感覺其必要也既不甚切。而欲鍛煉羣衆意識使聚於一焦點以從事運動，其事又較難。二、國人法律觀念薄弱，彼歐美人心目中，確信非有法不能保障自由，既有法則自由當然得所保障。此種信仰，中國人幾不能索解。故對於建設的立法運動，自然不感興味。
（缺點）政治運動之所以可貴，以其經一次運動成功後，而當時國民所懸以爲鵠之政治理想，遂變成制度。質言之，則空漠之輿論，變爲實際之法律也。法律之既立，則違犯此法律之罪惡，自從無發生。一發即法律之制裁隨乎其後。為肅清政弊起見，此實拔本塞源之計。至法律效力之強弱，實以國民擁護法律力之強弱為衡。經運動而得之法律，其擁護之力必強，否則必弱。故立法的運動，在各種運動中，收效最豐而植基最固。歐美之政治運動，什九皆為此類。我國不然，不致力於曲突徒薪，專責效於焦頭爛額。以故過去之政治罪惡，什九無從矯正。呼號挽救，徒託空言。而未來之政治罪惡，遞迭效尤，更無術以施防制。質言之，人民不先求得自衛之武器，長此徒手與盜持大權之人搏戰，雖有勇夫何能久持。前此運動，罕收良果。實運動之不得要領使然也。
過去情形既如此，然則自今以往，中國究能有真政治運動出現否耶？我國民在今日，宜即從事於政治運動耶？抑仍有所得待耶？此實目前最切要之問題。就一方面觀之，凡言論集會不能自由之國，絕無政治運動之可言。今日而提倡此說，必復有人假託名義以營其私者。結果仍不脫從前黨派窠臼，徒招人民厭惡，窒將來真政治運動之機，其一弊也。社會對於政治問題，絕興味，既不感覺政治與己身利害關係之切密，又不自信自身之力之能左右政治，既厭事，又畏事，在此種社會之下而欲為政治運動，無論如何，必不能從社會根柢有所發動。其日日活動者，仍不過社會之游離分子，其弊二也。多數人智識幼稚，對於稍複雜之政治問題，便苦難理解，若欲運動普及，除非專訴諸感情的衝動——如對外問題對人問題之類。雖然，此等非政治運動之根本義，既如前述，若專從此等事著手，斷不能徹底，不能進步，且運動所起次數愈多，愈使國民厭倦，其弊三也。準此以談，則今日之中國實不宜輕言政治運動，須從文化運動生計運動社會改良運動上築一基礎，而次乃及於政治。
就他方面觀之，則政治運動，又有萬不容緩者存。其一：在黑闇政治之下，無論何種國民事業，皆不能進行。例如言論集會出版等既不獲自由，則不獨政治運動無可言，即文化運動亦受莫大之障礙，決不能順應時勢以發展。而欲求得此自由且確實擁護此自由，則非經一度或數度極壯烈極慘淡的奮闘運動不可。此種運動，即政治運動也。其二：無良社會則無良政治，此原則固為吾曹所篤信。然欲改良此社會，當何途之從，必使靜止的社會變爲動進的社會，然後他事乃有可言。欲使社會由靜而動、由止而進，則非常有所以刺激衝動之不可。政治運動者，乃向久病麻痹之國民，加以藥針注射的療治。其三：國民無政治常識無政治興味，則真政治運動不能實現固也。然又非經若干度之政治運動以後，則常識與興味末由增進。兩者因果相屬，若必待時機乃開始運動，恐所謂成熟者，永無其期。其四：欲共和基礎鞏固、欲國民事業發展，總以養成國民協同動作之習慣為第一義。次養此習慣，自然當多為其途。然大規模的協同動作，實以政治運動為最，故每經一度運動，不獨國民自覺心增進一度，即國民自治力亦增進一度。
是故今日之中國，是否當以政治運動為主要的國民運動，吾不敢言；是否能以政治運動為主要的國民運動，吾亦不敢言。雖然，吾以爲最少亦須以左列兩種目的，為過渡時代的政治運動。
第一、為排除文化運動社會運動種種障礙起見，以輔助的意味行政治運動。
第二、為將來有效的政治運動作預備工夫起見，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運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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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<strong>（按：與</strong><a title="Permanent Link to 梁啟超：今後國民運動之方向外交歟內政歟" rel="bookmark" href="http://www.zangler.org/liang_qichao-nationals_movement" target="_blank"><strong>梁啟超：今後國民運動之方向外交歟內政歟</strong></a><strong>一樣，幾點說明：因為互聯網搜索不到該文文本，只有PDF文件，以下文字皆為本人手打，原文中只有斷號，我按照理解添加了現代標點符號，PDF為中華書局1989年對于1936年的影印版，部分地方較難以識別，同時打字時按照原文正體打出，節省簡繁翻譯的麻煩，如此，難免有錯漏之處，如有發現請向本人指出，感謝不盡。）</strong></p>
<h2>政治運動之意義及價值</h2>
<p>一年以來，國民運動之機運，句出萌達。而其運動方向，由政治方面逆涙於文化方面，根柢漸臻沈厚而精神亦漸歸健實，此誠極可喜之現象也。雖然，對于政治運動全然漠置，甚且以厭惡之心理迎之，卻非所宜。請言其故，政治運動，在今日之中國，確為一極可厭惡之一名詞。其故蓋由前此吾國人以政治運動自命者，全不解政治運動為何物，輒假此名以營其私。一般之人，亦誤認所謂政治運動者果如是如是，則羣視為社會之蟊賊。而稍自愛者皆避之若浼，亦何足怪，今先述政治運動之定義如下。</p>
<p>政治運動者，國民中一部分，為保存國家及發展國家起見，懷抱一種理想，對于政治現象或全體或局部的感覺不滿足，乃用公開的形式，聯合多數人繼續協同動作，從事於宣傳與實行，以求貫徹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，所採之一種手段也。<span id="more-64"></span></p>
<p>準此以談，則：</p>
<p>一 凡以個人權利之觀念為動機，如現在官僚所謂運動者，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與國家公共目的無關故。<br />
二 運動土匪運動軍隊為無意識之騷動者，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并無何等理想故。<br />
三 向當局要人上條陳或為參謀議者，無論其動機是否忠於國家，皆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非與多數人協同動作故。<br />
四 黨派間之縱橫捭闔、此迎彼拒，無論其目的在私利在公益，皆不得冒稱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不公開故。<br />
五 一時感情的衝動旋起旋滅者，雖其動機關於政治，仍不得遂稱為政治運動。何以故？以其無繼續性故不求貫徹故。</p>
<p>非政治運動者，既已揀辨如右，則真政治運動其特質可得言焉：</p>
<p>第一 運動主體必為一般市民。<br />
第二 運動範圍必普及於全國。<br />
第三 運動之標幟必為全體的或部分的公共利害事項。<br />
第四 運動之動機為對於現在政治感不滿足。<br />
第五 運動所對待者，為外界襲來的或内部積久養成的各種不正當之壓力。<br />
第六 運動之方法，為散布印刷品、為公開演説，而聚衆示威。<br />
第七 運動之結果，為將所要求之事項在憲法上或法律上發生效力（對外則條約上）。</p>
<p>歐美政治，所以組織日新而基礎堅實者，蓋凡其政制皆經一度或數度極熱烈之國民運動而來。一政制之成立也，國民皆了解其意義，故其運用之也甚嫻。且其得之也甚艱，故其珍護而保持之夜甚力。自古代希臘羅馬以至中世南北歐之自由市府，莫不皆然。最近兩世紀間，歐美之政治史，更以此為唯一之主潮。最著者若被征服民族之建國運動；若殖民地對母國之獨立運動；若平民對貴族之革命運動；若多數人對少數人之普通選舉運動；若無產階級對有產階級之種種社會主義運動；其借局部問題以發端者，若英國之穀稅運動；若美國之禁奴運動；其純限於局部問題者，大之如各國之婦女參政運動，小之如美國之禁酒運動。雖其事業之大小輕重不同、其成就之難易不同，然其必由運動而成則一也。中國歷史上之政治運動，殆可謂絕無。其稍近似者，則東漢晚期兩次對付宦官。頗極壯烈，其運動主體，不過少數之士大夫。此外則罷市罷考，時有所聞。實羣衆勢力之一種表現，但其範圍只限於一地方。其所標幟者，率皆薄物細故，於政治大體無焉。近年來帶有政治運動色彩者。最初則為對馬關條約之公車上書。然其性質與東漢晚期所謂士氣者正同，不普及也。</p>
<p>降至清季，排滿運動備極壯烈。然以形格勢禁勢不得不出於秘密。因秘密之故而生變質。以土匪軍隊為中堅，而不以一般市民為中堅。民國所以不獲清明鞏固，禍根實伏於此。然辛亥革命，發難於爭鐵路國有，則國民運動之成效，固章章可睹也。此外則對外問題，間有發動。其在前清，則粵漢鐵路事件之對美；片馬事件之對英；二辰丸及取締留學生事件之對日；其在民國則二十一條密約軍事協定和會上山東問題之對日，皆其最顯著者也。綜觀以上事實，則我國過去之政治運動其特質可得指陳焉。</p>
<p>其一，對外問題易引發，對內問題難發動。<br />
（例證）自公車上書至五四運動，凡壯烈之舉，以對外為動機者什而八九。<br />
（原因）一、由多數人民，對于外界侵辱，感受刺激敏銳。對於內部壓制歷史上習而安焉。神經殆瀕於麻木。二、對外事件，當局不願直接施壓制，有時且暗表同情。故運動范圍，較易擴大。<br />
（缺點）對外運動，在各國政治運動史上，原不失為一重要之位置。但其運動之有效不出二途，一、政府已確立一種對外政策，而國民為之後援。二、國民不滿意於現政府之對外政策，易一政府而新政策立可實現。質而言之，必以政治修明政府可用為前提，然后對外乃有可言。我國始終缺此前提，故對外運動，無論若何熱誠若何激烈，皆以失敗終了。</p>
<p>其二，對人問題易發動，對事問題難發動。<br />
（例證）如東漢晚明之對宦官，最近之對袁對段對徐曹陸等，乃至粵人之對龍濟光、湘人之對張敬堯、津人之對楊以德等等皆是。<br />
（原因）由人治主義之觀念，傳襲已久。以為國之禍福，皆由一二人尸共功罪。故以攻擊個人罪惡為標幟，最易號召。<br />
（缺點）此種運動，實際上補益於國家者甚微。蓋非稔惡之人，不能成為攻擊之目標。及其成為目標，則國家之敗壞於其手者已不知凡幾。雖云去之而所損已不可復。竭全力以去一人，而與之代興者亦一邱之貉。更待其稔惡然后成目標，然后謀去，輾轉相嬗，而國之元氣盡矣。</p>
<p>其三，以事而論，則枝葉問題較易發動，根本問題極難發動；局部問題較易發動，全部問題極難發動。<br />
（例證）如爭一鐵路爭一礦產，運動最易有力；如日本取締學生，遂有全體回國之運動；如地方上事件，最易起罷市運動。<br />
（原因）由多數人識力幼稚，於具體一事件之利害，尚或能理解。至於抽象的利害及各事件間相互之因果關系，非用稍繁復之推論，不能說明。羣衆對之，已不甚親切有味。又因交通未大通，社會組織不完，人與人、地方與地方間相互之密度，不能如他國之黏切固結。故多數人對於全國公共問題，以視一地方一局部之問題。其感覺力較鈍。<br />
（缺點）從具體的局部事項入手，使人人直接感切身利害，誠不失為運動之一良法。但天下事大抵非根本問題解決，則枝葉問題無從解決。而根本一旦解決，則枝葉往往迎刃而解。今專從枝葉下手，無論什有九不能得結果。即有所得，亦殊不徹底。而凡一運動之成功，皆須出極大代價。獅子搏虎搏兔，用力等耳。一國中有熱心毅力能為運動中堅者，其人本自不多，其日力精力亦正有限，枝葉問題所耗太多，根本問題必至閑卻。且枝葉問題，層出不窮，日日應付，運動屢起，能使國民厭倦，減其效力。故此種運動，雖慰情勝無，吾總認為不經濟的運動。</p>
<p>其四，對於補救既往的易發動，對於建設將來的難發動。<br />
（例證）如屢次路礦運動，及最近對外種種運動，皆政府某種罪惡已經發覺，社會已實際蒙其禍害，乃羣起謀挽救。其他對內事件亦略同。若夫事前防制罪惡之立法的運動、或謀廢止惡法、或謀創設良法，此在各國政治運動史上占最重要之部分者，我國殆無有。<br />
（原因）一、已發之罪惡，已蒙之禍害，其事實章章在人耳目，予人以眼前的刺激。且利害一言而決,無待索。故群衆憬悟奮爭，易以集事。若夫將來建設的事業，懸揣其效果，既須委曲説明，規畫其方案，又難免意見雑出，多數人感覺其必要也既不甚切。而欲鍛煉羣衆意識使聚於一焦點以從事運動，其事又較難。二、國人法律觀念薄弱，彼歐美人心目中，確信非有法不能保障自由，既有法則自由當然得所保障。此種信仰，中國人幾不能索解。故對於建設的立法運動，自然不感興味。<br />
（缺點）政治運動之所以可貴，以其經一次運動成功後，而當時國民所懸以爲鵠之政治理想，遂變成制度。質言之，則空漠之輿論，變爲實際之法律也。法律之既立，則違犯此法律之罪惡，自從無發生。一發即法律之制裁隨乎其後。為肅清政弊起見，此實拔本塞源之計。至法律效力之強弱，實以國民擁護法律力之強弱為衡。經運動而得之法律，其擁護之力必強，否則必弱。故立法的運動，在各種運動中，收效最豐而植基最固。歐美之政治運動，什九皆為此類。我國不然，不致力於曲突徒薪，專責效於焦頭爛額。以故過去之政治罪惡，什九無從矯正。呼號挽救，徒託空言。而未來之政治罪惡，遞迭效尤，更無術以施防制。質言之，人民不先求得自衛之武器，長此徒手與盜持大權之人搏戰，雖有勇夫何能久持。前此運動，罕收良果。實運動之不得要領使然也。</p>
<p>過去情形既如此，然則自今以往，中國究能有真政治運動出現否耶？我國民在今日，宜即從事於政治運動耶？抑仍有所得待耶？此實目前最切要之問題。就一方面觀之，凡言論集會不能自由之國，絕無政治運動之可言。今日而提倡此說，必復有人假託名義以營其私者。結果仍不脫從前黨派窠臼，徒招人民厭惡，窒將來真政治運動之機，其一弊也。社會對於政治問題，絕興味，既不感覺政治與己身利害關係之切密，又不自信自身之力之能左右政治，既厭事，又畏事，在此種社會之下而欲為政治運動，無論如何，必不能從社會根柢有所發動。其日日活動者，仍不過社會之游離分子，其弊二也。多數人智識幼稚，對於稍複雜之政治問題，便苦難理解，若欲運動普及，除非專訴諸感情的衝動——如對外問題對人問題之類。雖然，此等非政治運動之根本義，既如前述，若專從此等事著手，斷不能徹底，不能進步，且運動所起次數愈多，愈使國民厭倦，其弊三也。準此以談，則今日之中國實不宜輕言政治運動，須從文化運動生計運動社會改良運動上築一基礎，而次乃及於政治。</p>
<p>就他方面觀之，則政治運動，又有萬不容緩者存。其一：在黑闇政治之下，無論何種國民事業，皆不能進行。例如言論集會出版等既不獲自由，則不獨政治運動無可言，即文化運動亦受莫大之障礙，決不能順應時勢以發展。而欲求得此自由且確實擁護此自由，則非經一度或數度極壯烈極慘淡的奮闘運動不可。此種運動，即政治運動也。其二：無良社會則無良政治，此原則固為吾曹所篤信。然欲改良此社會，當何途之從，必使靜止的社會變爲動進的社會，然後他事乃有可言。欲使社會由靜而動、由止而進，則非常有所以刺激衝動之不可。政治運動者，乃向久病麻痹之國民，加以藥針注射的療治。其三：國民無政治常識無政治興味，則真政治運動不能實現固也。然又非經若干度之政治運動以後，則常識與興味末由增進。兩者因果相屬，若必待時機乃開始運動，恐所謂成熟者，永無其期。其四：欲共和基礎鞏固、欲國民事業發展，總以養成國民協同動作之習慣為第一義。次養此習慣，自然當多為其途。然大規模的協同動作，實以政治運動為最，故每經一度運動，不獨國民自覺心增進一度，即國民自治力亦增進一度。</p>
<p>是故今日之中國，是否當以政治運動為主要的國民運動，吾不敢言；是否能以政治運動為主要的國民運動，吾亦不敢言。雖然，吾以爲最少亦須以左列兩種目的，為過渡時代的政治運動。</p>
<p>第一、為排除文化運動社會運動種種障礙起見，以輔助的意味行政治運動。</p>
<p>第二、為將來有效的政治運動作預備工夫起見，以教育的意味行政治運動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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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梁啟超：今後國民運動之方向外交歟內政歟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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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4 May 2008 14:32:50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藏乐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历史回声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五四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梁启超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运动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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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今天五四，當年新會梁任公的文章。在將近一百年后的今天，這篇文章還具有現實意義，這是梁任公思想的超前？抑或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哀？
（幾點說明，因為互聯網搜索不到該文文本，只有PDF文件，以下文字皆為本人手打，原文中只有斷號，我按照理解添加了現代標點符號，PDF為中華書局1989年對于1936年的影印版，部分地方較難以識別，同時打字時按照原文正體打出，節省簡繁翻譯的麻煩，如此，難免有錯漏之處，如有發現請向本人指出，感謝不盡。另：文中粗字體為本人所加，無特殊含義，請勿對號入座。）
“五四運動”與其說是純外交的，毋寧說是半內政的。因為他進行路向、含督責政府的意味很多。論理，這種運動應該有擴大的可能性，應該跟着就把方向移到內政方面。然而我們國民仍舊遲遲不進，什麼緣故呢？我想，緣故有兩種。
一、外交問題較簡單，容易把多數人的感情燒起來。內政問題較復雜，要轉幾個灣纔能了解。多數人看得不痛切、不着急。
二、外交問題的運動，和國內專權的人沒有什麼直接接觸，危險程度較少，多數人樂得附和。內政問題任提何件，都是和目前盜國殃民炙手可熱的人短兵相接，危險程度甚大。稍為計較一下瞻顧一下，便不肯上前了。這兩件，我確認為內政的國民運動不能發展的主要原因。但我以為今後運動方向，非由外轉到內不可。請言其理：
（一）外交運動的效力有一定限度，我們再沒有法子能超過這限度。例如山東問題，這回華會解決如何，恐怕就算是他的最高限度，再鬧也鬧不出什麼結果。只怕越鬧越疲了。
（二）往後外交問題，恐怕日加一日的復雜。鬧也鬧不了許多。歐戰當中和戰後一兩年，歐美人沒有餘暇經營中國，所以搗亂的只有一個日本。近來形勢一變，各國對於中國權利爭奪的故態，怕要復活。你看西藏問題，不已是一步步逼緊來嗎？我們枝枝節節的對外，恐怕對不了許多，徒然令人笑我們是“無意識的愛國”。反為無益。
（三）內政上局面不轉變，爭外交決無結果。外交主張是要政府去辦的，國民不能努力建設一個像樣的政府，而拿許多話哓哓向人，在自己是“不揣其本而齊其末”，在人家看來，完全是一種戲論。你看這回華會中日本日放的空氣，說：“中國算得有政府沒有？”說：“中國領土范圍發生問題”，諸如此類，幾令我們無辭可答。我們欠的外債本利無着，人家當然來商量監督財政；我們鐵路破產，人家當然來商量共管鐵路。專靠民氣抵抗，抵抗得了嗎？
因這三種理由，所以我說，以後我們若不打算做國民運動便罷，若還打算做，決然應該把方向轉變，從外交方面移到內政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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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<img class="alignright" style="float: right;" src="http://farm3.static.flickr.com/2190/2466095163_f1b63b952b.jpg" alt="" width="360" height="226" />今天五四，當年新會梁任公的文章。在將近一百年后的今天，這篇文章還具有現實意義，這是梁任公思想的超前？抑或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哀？</p>
<p>（幾點說明，因為互聯網搜索不到該文文本，只有PDF文件，以下文字皆為本人手打，原文中只有斷號，我按照理解添加了現代標點符號，PDF為中華書局1989年對于1936年的影印版，部分地方較難以識別，同時打字時按照原文正體打出，節省簡繁翻譯的麻煩，如此，難免有錯漏之處，如有發現請向本人指出，感謝不盡。另：文中粗字體為本人所加，無特殊含義，請勿對號入座。）<span id="more-6"></span></p>
<p>“五四運動”與其說是純外交的，毋寧說是半內政的。因為他進行路向、含督責政府的意味很多。論理，這種運動應該有擴大的可能性，應該跟着就把方向移到內政方面。然而我們國民仍舊遲遲不進，什麼緣故呢？我想，緣故有兩種。</p>
<p>一、<strong>外交問題較簡單，容易把多數人的感情燒起來。內政問題較復雜，要轉幾個灣纔能了解。多數人看得不痛切、不着急。</strong></p>
<p>二、<strong>外交問題的運動，和國內專權的人沒有什麼直接接觸，危險程度較少，多數人樂得附和。內政問題任提何件，都是和目前盜國殃民炙手可熱的人短兵相接，危險程度甚大。稍為計較一下瞻顧一下，便不肯上前了。</strong>這兩件，我確認為內政的國民運動不能發展的主要原因。但我以為今後運動方向，非由外轉到內不可。請言其理：</p>
<p>（一）<strong>外交運動的效力有一定限度，我們再沒有法子能超過這限度。</strong>例如山東問題，這回華會解決如何，恐怕就算是他的最高限度，<strong>再鬧也鬧不出什麼結果。只怕越鬧越疲了。</strong></p>
<p>（二）往後外交問題，恐怕日加一日的復雜。鬧也鬧不了許多。歐戰當中和戰後一兩年，歐美人沒有餘暇經營中國，所以搗亂的只有一個日本。近來形勢一變，各國對於中國權利爭奪的故態，怕要復活。<strong>你看西藏問題，不已是一步步逼緊來嗎？我們枝枝節節的對外，恐怕對不了許多，徒然令人笑我們是“無意識的愛國”。反為無益。</strong></p>
<p>（三）<strong>內政上局面不轉變，爭外交決無結果。外交主張是要政府去辦的，國民不能努力建設一個像樣的政府，而拿許多話哓哓向人，在自己是“不揣其本而齊其末”，在人家看來，完全是一種戲論。</strong>你看這回華會中日本日放的空氣，說：“中國算得有政府沒有？”說：“中國領土范圍發生問題”，諸如此類，幾令我們無辭可答。我們欠的外債本利無着，人家當然來商量監督財政；我們鐵路破產，人家當然來商量共管鐵路。<strong>專靠民氣抵抗，抵抗得了嗎？</strong></p>
<p>因這三種理由，所以我說，以後我們若不打算做國民運動便罷，若還打算做，決然應該把方向轉變，從外交方面移到內政方面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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